根据南京市医疗保障局、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新增、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宁医发〔2024〕45 号)及《关于落实省规范整合耳鼻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宁医发〔2026〕19号)文件要求, 结合我院实际,我院拟新增拟新增煎药机煎药、中医保健配方、膏药配制费、中药水丸临方加工-1公斤,共计3条收费项目。
上述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,按医保“丙”类管理,由我院自主定价并制定对应收费标准。
现给予公示。公示期: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
序号 | 编码 | 项目名称 | 服务产出 | 计价单位 | 备案价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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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480000005 | 煎药机煎药 |
| 2袋/副 | 2.8 |
2 | 480000003-a | 中医保健配方、膏药配制费 | 开配方、膏方专家必须为省级以上名老中医、名中西医结合专家称号,并享有政府津贴的专家。含配制配方、膏方等人工、燃料、辅料、包装用品 | 料 | 260 |
3 | 480000008-c | 中药水丸临方加工-1公斤 | 包括蜜丸、水蜜丸以3公斤药材为基价 | 次 | 50 |
资产管理科
2026年9月4日